合肥市將全面推行太陽能利用與建筑工程建設一體化
發布日期:2009-02-25 瀏覽次數:3305
日前,合肥市建委發出通知,要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新建建筑將全面推行太陽能利用與建筑一體化。2009年3月1日起,合肥市新建建筑太陽能利用系統應納入建設工程基本建設程序,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與建設工程同時投入使用。
為有效推動該市太陽能利用與建筑一體化,讓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太陽能造福百姓,合肥市建委2008年編制出臺了《合肥市太陽能利用與建筑一體化實施細則》,為全面推行太陽能利用與建筑一體化做了充足的技術準備。2009年1月,《太陽能利用與建筑一體化技術標準》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查,被批準為安徽省地方標準(DB34854-2008)。為強化標準執行,深入推進建筑節能工作,合肥市建委專門印發了 《關于貫徹執行安徽省地方標準<太陽能利用與建筑一體化技術標準>的通知》(合建設[2009]8號)。
《通知》明確規定:新建十二層及以下居住建筑,建設單位應為全體住戶配置太陽能熱水系統,并做好太陽能利用與建筑一體化;十二層以上新建居住建筑具備太陽能利用條件的,應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
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小區的草坪、庭院、住宅建筑樓梯間及地下車庫等公共照明部位應統一設計和安裝光伏、LED(節能燈)等綠色照明系統。由政府投資建設和使用的集中熱水供應系統的公共建筑,必須帶頭實施太陽能熱水系統的一體化應用。
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實施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如醫院、學校、賓館、游泳池、洗浴場所等),應采用太陽能集中供熱水技術和產品,已建成的鼓勵增設太陽能熱水系統。
鼓勵農村集中建設的居住點統一設計、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鼓勵和推廣太陽能光伏、LED(節能燈)和風能發電技術在城市路燈、景觀亮化、道路交通指示牌、村莊道路燈中應用。
推進太陽能利用系統在建筑工程中的應用涉及到千家萬戶的根本利益,涉及到國家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涉及到該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合肥市建委要求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和相關管理部門應切實加強對太陽能利用系統在建筑上應用重要性的認識,將太陽能利用系統在建筑工程中的應用與建筑節能工作結合起來,與建設和諧社會和節約型社會結合起來,努力抓實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