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義而富且貴,于我如浮云
發布日期:2018-12-06 瀏覽次數:3496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講話原文】
中華民族歷來主張“君子義以為質”,強調“不義而富且貴,于我如浮云”。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在韓國國立首爾大學的演講《共創中韓合作未來 同襄亞洲振興繁榮》(2014年7月4日)
【出處】
《論語?述而》
【原典】
子曰:“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于我如浮云。”
【釋義】
《論語?述而》是學者們在研究孔子和儒家思想時引述較多的篇章之一。這一章包含了孔子的教育思想和學習態度,以及孔子對仁德等重要道德范疇的進一步闡釋。“三人行,必有我師焉”“學而不厭,誨人不倦”等名句皆出自此篇。這句“不義而富且貴,于我如浮云”的意思是用不正當的手段得來的富貴,就像是天上的浮云一樣。古時常將富貴簡稱為“利”,“不義”之“富貴”背后是義與利之間的辯證關系。
義利之辯是古代文人學者喜歡探討的話題之一,義利本身無褒貶,但在義與利發生矛盾時的倚重取舍,卻能反映出人品官德、覺悟境界和人生態度。義重于利、義在利前,是古人一向推崇的君子品格,也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內在精神體現。孔子拒斥“不義而富且貴”、荀子強調“義勝利者為治世,利克義者為亂世”,這在當今個人品德和民族性格的養成上仍然有著厚重而深遠的影響。在義與利的矛盾面前能否心端行正,則是衡量一個人正直與否、高尚與否、擔當與否的尺度之一。
義利相兼,以義為先。義利之間并不是完全二元對立的,人皆有利心,這不可避免,孔子曾在《論語?里仁篇》中指出“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蘇洵曾說“義利利義相為用。”這些論述說明孔子、蘇洵等古代思想家并不反對人們求富逐利,相反,積累財富、成就功名,是古往今來最為常見的價值追求之一。但是,追求富貴必須以符合“義”為前提,逐利不能放棄道義與良知。“逐利有道,義然后取”,這一點曾被古人數次強調,孔子說“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不以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荀子說“先義后利者榮,先利后義者辱”。那么什么是“義”呢?《禮記?中庸》中的解釋是:“義者,宜也。”這就是說義是一種合宜,是行為的正當性和合理性。義而后取,就是以正當的手段去謀求富貴,不論是在為人處世還是在國家交往當中,都要做到見利而思義,不義則不為。《列女傳?賢明傳》中記載了一個“陶荅子妻”的故事:春秋時的荅子治陶三年,名聲不好但家富三倍。他的妻子勸他“貪富務大,不顧后害”是敗亡之徵。然而荅子將勸諫拋之腦后,過了一年,荅子果然被查出貪污,不久就受到了懲處。這個故事說明,得來不義的財富,帶來的只是一時榮華,而先義后利、義利兼顧才是長久之道。
不以欲傷,不為利累。以義為先,需時時警惕貪欲之禍。不義之利猶如浮云,這道理其實并不復雜,難的是將它落實到實踐當中。明辯義利需戒除貪欲,唯有如此,才能在誘惑面前保持警醒,才能時刻牢記不義之財不可妄取,從而妥善地處理義利矛盾。老子說“禍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司馬遷則從反面強調“欲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有。”戒除貪欲、堅持正確的義利追求,首先要有強大的信念和定力。巴金在《燈》一文中有句名言:“我們不是單靠吃米活著的。”堅守內心的原則,時刻遵循“君子以義為質”,才能不被名利“遮望眼”。不為名利所累,始終將義置于利前,也要求我們時常審視自己的內心,“行有不得,反求諸己”,所以君子需常反躬自問,自重、自省、自警,慎權、慎獨、慎微,如此才不會將人生系于貪欲,免于“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劇。
當前,隨著國家的開放與發展,明確義利之辯的必要性又一次凸顯出來。當義一缺位,義利不能平衡,人的精神就會變得卑微,社會環境也會日益惡化。習近平總書記曾說“要堅持正確義利觀,做到義利兼顧。”“有時甚至要重義輕利、舍利取義。”他還曾多次提醒黨員干部要謹防“貪欲”之害,切不可為滿足一時的私欲,突破底線紅線。這就要求我們正確處理義利之間的辯證關系,增強在是非面前的辨別能力、誘惑面前的自控能力和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在與人交往當中,這意味著平等相待、以義相交,而不是惟利是圖、斤斤計較。在國家交往當中,則是要恪守互利共贏原則,堅持重諾守信、崇尚道德,秉持道義、伸張正義。總而言之,我們要注重利,更要注重義,既要以義為先,又要取利有道,只有義利兼顧才能義利兼得,只有義利平衡才能義利共贏。